Written by dayu on 10/06/2008 | Posted in » 杂谈 | 0 Comments
这两天去超市,发现一个现象:塑料袋收费了。收费金额不等,从小中大三种袋子,有0.1元、0.2元、0.3元的,有0.2元、0.3元、0.4元的。有几家超市还贴出了收费通知,收费的依据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下发的《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
通知指出,鉴于购物袋已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今后各地人民政府、部委等应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并将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新闻链接:http://news.sina.com.cn/c/2008-01-08/201214696015.shtml
晚上回来,在路边买西瓜,摊主一边套着袋子,一边说,这是最后几个袋子了,以后买西瓜袋子也要收钱了。
如此看来,仅一夜之间,买东西用塑料袋就得额外掏钱了。这真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桃花开”呀。对于这件事,在感到突然的同时,我有这么几点看法。
其一,我实在是有点惊叹我们党和我们政府上传下达的执行力。尽管这个政府在许多方面都存在积弊,比如贪污腐败等等,但是在禁用塑料袋这件事,却是雷厉风行,很快就达到了效果。对于这一点,我想大概塑料袋没有涉及既得利益者的利益,所以才在对外的执行上表现出了如此的统一。与这个政治集团中占据一席之地的既得利益者们相比,小企业和小市民终归是容易服从和被管理的。而贪污腐败则不然,针对的是集团成员的利益,执行起来比较困难。
其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能不能解决问题。这一类社会公益性问题,对于老百姓,政府的态度和手段,究竟是该强制还是提倡。就算是强制,其实要解决“白色污染”,还有很多别的办法。关停并转塑料袋生产企业可能是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其次,可以在超市、商场以更为环保的纸袋作为替代品。仅仅是有偿使用,恐怕还不足以完全解决问题。从老百姓购物的角度出发,物品需要分装,买鸡蛋总不能用手拿吧?和别的东西放在一起,也很容易破吧?突然间的有偿使用,可能在开始之初能引起老百姓的关注,但是几毛钱的东西和购物时的方便相比,很大一部分人还是会忽略这一点费用。时间一长,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将会成为另一种习惯。
其三,对于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背后猫腻的一个联想。前一段时间,看了本色情小说:《金麟岂是池中物》。小说很无聊,过于意淫。但是其中有这么一段:前环保部长的孙子拿老爷子退休后研究的专利找到在投资公司工作的主人公侯龙涛,想弄点风险投资办厂,被侯龙涛一口回绝。侯龙涛觉得这是一个有价值的专利,但是他不想只做投资人,他想弄过来,自己做。通过拍卖师做的手脚,侯龙涛以低价买到了专利。拿到专利,侯龙涛操作运营的方法很简单,就是与政府合作,通过关系让政府出台文件,利用奥运会来临北京市大气污染问题来让全市所有汽车加装他的产品。
可以说这是一个绝妙的点子。自古以来,与官府一起做生意,总是稳赚不赔的。远有官盐,近有烟草专卖、烟花爆竹。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的背后,未必没有这么一只黑手。
记得不久前,有一条新闻,被大家当做笑话看。说是一家企业制定了馒头标准,对馒头是方的还是圆的做了详细的规定。更搞笑的是,这个标准据称还被国家标准委和国家质检总局以《小麦粉馒头》国家标准联合发布。当然,这个标准最后是流产了,但是当时闹得那么大,还真不知道是企业自行发布,还是国家相关部门发布了但事后因为引起广泛争议而否认了。现在想一想,如果馒头标准真的实施了的话,恐怕今天全国人民就只能吃“方”馒头了。这可绝不是一个简单好笑的事儿。

新闻链接:据称国家颁布新标准 规定馒头应是圆形或椭圆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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